2026年5月25日 星期一

[研究]領據(收據) 上的人名,沒有聯絡資電話、Email,只有單位、人名,算個資 ?

[研究]領據(收據) 上的人名,沒有聯絡資電話、Email,只有單位、人名,算個資 ?

2026-05-25

ChatGPT

通常 算個人資料(個資)。

依臺灣 個人資料保護法 的概念,「個人資料」不一定要有電話、Email、身分證字號才算。只要資料能:

  • 直接識別 特定自然人
  • 間接識別 特定自然人

就可能屬於個資。

例如領據/收據上有:

  • 單位名稱
  • 姓名
  • 簽名
  • 職稱
  • 印章
  • 金額
  • 日期

其中只要能 reasonably 對應到某個人,通常就已經屬於個資。

例如:

  • 「王小明」+「XX公司資訊部」
  • 「陳OO」+「某學校總務處」
  • 「林小姐」+簽名

即使沒有電話與 Email,仍可能可以辨識出是誰。

但有一些情況會比較模糊:

  • 只有很常見姓名(例如「陳俊宏」)
  • 沒有單位、沒有其他資訊
  • 無法合理辨識是哪位自然人

這種可能會降低「可識別性」。

另外要注意:

  • 「公司名稱」本身不是個資(法人資料)
  • 但「公司+特定員工姓名」通常就可能變成個資

實務上,很多機關與企業會把領據上的:

  • 姓名
  • 簽名
  • 員工編號
  • 帳號後幾碼

都視為個資處理。

所以你的情境:

領據(收據) 上只有「單位、人名」,沒有聯絡電話、Email

多數情況下,仍建議視為個資。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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