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研究]領據(收據) 上的人名,沒有聯絡資電話、Email,只有單位、人名,算個資 ?
2026-05-25
ChatGPT
通常 算個人資料(個資)。
依臺灣 個人資料保護法 的概念,「個人資料」不一定要有電話、Email、身分證字號才算。只要資料能:
- 直接識別 特定自然人
或 - 間接識別 特定自然人
就可能屬於個資。
例如領據/收據上有:
- 單位名稱
- 姓名
- 簽名
- 職稱
- 印章
- 金額
- 日期
其中只要能 reasonably 對應到某個人,通常就已經屬於個資。
例如:
- 「王小明」+「XX公司資訊部」
- 「陳OO」+「某學校總務處」
- 「林小姐」+簽名
即使沒有電話與 Email,仍可能可以辨識出是誰。
但有一些情況會比較模糊:
- 只有很常見姓名(例如「陳俊宏」)
- 沒有單位、沒有其他資訊
- 無法合理辨識是哪位自然人
這種可能會降低「可識別性」。
另外要注意:
- 「公司名稱」本身不是個資(法人資料)
- 但「公司+特定員工姓名」通常就可能變成個資
實務上,很多機關與企業會把領據上的:
- 姓名
- 簽名
- 員工編號
- 帳號後幾碼
都視為個資處理。
所以你的情境:
領據(收據) 上只有「單位、人名」,沒有聯絡電話、Email
多數情況下,仍建議視為個資。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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